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二级建造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厅、建设厅联合用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在建设工程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合程同济大学、天津大学教授主讲和考前针对讲解。
包括课程精讲和重点突破,系统学习和技能强化,考前冲刺及考点预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008年4月26日(周六日)9:00--16:00(具体上课时间以课表为准),周末全天上课。
安排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二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课程学习。
三科联报学费:科1600元/人,单科600元/人,报名费20元;教材费实收;
- 考试情况:
|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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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08年6月21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下午3: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08年6月22日 |
上午9:00-12: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08年6月考试,考试分三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两到四小时,采用闭卷、笔试。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公共科目客观题均100分60分及格,专业科目120分,各60分客观和案例。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事局、建设建设委员联合用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和执业专用章;
| 网上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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